《东宫伴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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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国公府。
姜夫人正搭着绣棚,给常宁绣荷包,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,伴着少年人的欢声笑语,唇畔荡漾出温柔的笑意。
天边晚霞灿灿,落日融融,常宁脸上身上都镀了一层金光,手背在身后,探头道:“娘!”
“常宁,”姜夫人见了常宁,便喜不自胜,轻柔的目光一直落在常宁身上,“今日又上哪里了?怎么回来这么晚?”
“我今天又被罚了,”常宁抽抽鼻子,做出一副可怜样,“好惨呢。”
姜夫人已经习惯了,被常宁逗笑,伸指隔空点向常宁,“你这孩子,先生教你做功课,可要认真些。”
常宁小跑到姜夫人面前,从背后抽出藏了许久的梨花,“娘,我给你带的!”
清雅的梨花,嫩绿的翠叶,点点水星落在洁白的花瓣上、养眼的绿叶上。
姜夫人这才留意到常宁袍角,上面还坠着微湿的泥土,连忙将常宁的手握在手心,果然一片冰凉,“叫府中丫鬟去就好,你去做什么?亏得没着凉。”
常宁弯着眼睛笑,想凑近蹭蹭姜夫人,又忍住了,哼哼道:“我给娘采的,当然和别人的不一样。侍玉呢?”
姜夫人理理常宁额角碎发,“在你院里。”
常宁来去如风,得了话头,就往自个院里赶,远远地就喊着:“侍玉,侍玉!”
张侍玉却不应常宁。常宁跨进门槛,望见几株梨花树下,倚着个身穿夜行衣的少年,十六七岁年纪,束了个半扎的马尾,双腕上一圈圈缠着黑布条,正忧郁地望着落日。
常宁撞进他视线时,张侍玉死寂的眸子里泛起点点涟漪。
一把桃木剑斜刺在张侍玉眼前,常宁摆了个帅帅的姿势,可剑风、剑身都到了张侍玉面门,张侍玉眼都不眨一下。
常宁惊呆了:“侍玉,你还有这好功夫!”
张侍玉扯扯唇角,冷厌疏离,自嘲道:“废人一个罢了。”
他如今,再也举不起剑。
常宁不喜欢听他这么说自己,“我可没见过会飞檐走壁的废人。侍玉,你看!”
剑被常宁丢了,常宁白皙的手心里,静静躺着一枚漆黑丹药,“我去回春堂求的,可灵了,侍玉你试试!”
张侍玉瞥了一眼,伸手打掉常宁手里的丹药,急得常宁手脚并用去捞,好险没掉在地上。
常宁院里的丫鬟小厮都皱着眉看张侍玉,“少爷连着守了许多天,才得来这么一枚,你这人好生无礼!”
张侍玉面容淡漠。
常宁让他们都退下,自个连拖带拽地拉着张侍玉,把他摁在秋千上,推着秋千高高送起,“侍玉,你看得高吗?”
张侍玉颔首。
若不是常宁心细,只怕都发现不了他的动作,“侍玉,你飞檐走壁时,比这还高!”
常宁头一次见张侍玉,正是个月明星稀的夜晚。她不敢带着先生的罚抄回家,就去了茶楼里,坐在二楼一边赏月一边抄写,冷不丁几片瓦楞摔落在窗棂上,常宁一抬头,就见张侍玉动如行云流水,以一当十还游刃有余。
歹徒敌不过张侍玉,迁怒了常宁。有冷箭飞来,毒刃伤了张侍玉。张侍玉带了伤,还护着常宁。
常宁这辈子,最憧憬江湖浪客,得知张侍玉是江湖中人,更是憧憬不已,带张侍玉回家养伤,日日缠着张侍玉问江湖中事。
张侍玉眼睫颤颤,垂眸看自己攥着纤绳的手。他肤色冷白,眼睑细小的淡青色血管跳了一下。
常宁都习惯了他的少言,又推了一会儿,也推饿了,稳住秋千,扯住张侍玉一只手,不由分说地将药丸放进他手里,“侍玉,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?”
他的嗓音像风一样轻,沙子一样流淌,“皇觉寺平安扣。”
常宁险些没听清这样微而碎的话语,“侍玉,你说话可真好听。”
皇觉寺,专供皇族入内,常宁这么些年,也只有庆和帝祭祀、祈福时跟着进去过。
眼下非节非年,更不是祭祀、祈福的日子,只怕还要等好些时日。
……
严先生最爱穿灰布长袍,腋下夹一本《尚书》,拈着山羊须来给学子们授课。
今日常宁乖乖坐在席上,听他授课听得格外认真。老先生屡屡看向常宁,疑心常宁是受过了太子殿下约谈,这才在东宫里老实听课。
常宁却一直提心吊胆,担忧李稷把昨天的事讲给了严先生,怕课上惹恼了严先生,她爹连家门都不让她进。
幸而严先生心情似乎十分爽利,也不压着常宁,给常宁授了半天课,又布置了课业,余下半日功夫,都让常宁自个留在东宫。
常宁懒懒地靠进椅子里,把笔杆子横放在鼻下唇上,一双桃花眼专注地看着笔杆。那笔杆晃的,常宁自己都忍不住笑了。
斜刺里一片阴影笼罩着常宁,常宁余光瞧见是李稷,忙拿下了笔杆,却一个重心不稳,连人带椅子歪倒在地,疼得眸子里泛了泪。
一睁眼,却看到李稷正垂眼看她,常宁顾不得疼,爬起来行礼。
李稷的手冰冰凉凉,触碰时有种遍体生寒的感觉,常宁冷得脑袋往后缩了一下。
常宁很康健,皮肤白里透红,桃花眼明亮有神,如同盛满一湖春水,朝人看去时,只觉满腔柔情,却并不令人觉得冒昧弱气。
在李稷看来,这双眼睛蒙了雾气,更如碎玉生辉,直让人深陷进去。常宁眼睫长而翘,眼睑像是涂了薄薄一层胭脂,一点鲜红坠在眼尾,被眼睑的色泽映衬,不凑得极近,几乎是看不到的。
李稷掌着常宁的脑袋,屈指摩挲,不见这点鲜红掉落,愈发使了狠劲去抹,连常宁往后缩,都被他铁臂撑着。
刘总管细眉微不可查地一动,面上还挂着和善的笑,视若无物。
李稷终于放开了常宁:“这是何物?”
常宁都被李稷弄疼了,忍着不做声,趁这功夫默默地后退了,“是颗泪痣,不是脏东西。我娘说长了泪痣的小孩爱哭,等我过了这个生辰,就带我去点了。”
李稷眉心一凝,隐在袍袖下的手指捻了捻,语气淡然:“子不语怪力乱神,一颗痣,怎么会乱了你的性情?”
“臣也觉得有理,”常宁桃花眼弯弯,开心地笑起来,“不点的好。”
常宁怕疼,泪痣虽小,可常宁也是被针扎过的,伤口不大,却痛入心扉。
正说话间,小黄门来报:“殿下,伴读公孙瑾求见。”
李稷瞥了眼常宁,“让他进来。”
常宁最搞不明白的,就是公孙瑾。
公孙瑾此人,少时家境贫寒,后来不知为何,被庆和帝看重,破格调入御书房,陪着皇子公主们念书,后来更是做了李稷的伴读。
这人现在可比常宁风光多了。常宁还在御书房苦兮兮念书,公孙瑾已经进了龙禁尉,听说颇受重视,比常宁这等日夜敷衍功课的,不知前程好了多少。
他如今也算富贵,却不知为何,始终穿着粗布麻衣。不过依常宁看,公孙瑾生得俊美,粗布麻衣也损不了他的气度。
他对李稷行礼,常宁也笑着和他打招呼,疑心他们二人有要事相商,找了个借口就出殿了。
公孙瑾目光一直若有若无地落在常宁身上,李稷叫了他一声,他才堪堪回神。
刘总管微笑着看他,心下却纳闷。
近日殿下并没有给公孙伴读交代什么,按说公孙伴读不该来才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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