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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程儿》

13. 第13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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嚓!

嚓嚓!

嚓嚓嚓嚓嚓嚓嚓嚓!!!!

狂暴的噪音惊得飞鸟四散,剧组正忙活的工作人员们被吵得脑袋都要炸了,纷纷停下手里活儿,不约而同聚拢在一起,看疯子似的,集体盯着四合院中央,看那位据说来头不小的千金大少爷作妖。

大少爷今天的装扮都很应景,一身小两万的名牌冲锋衣全黑套装,肤白貌美,脸色极臭,脚踩早已绝版的运动鞋,两手戴着农民伯伯干活儿常用的白手套,正举着一把六斤重的大铁锹,两眼发红地对着树坑里刚铺好的细碎的石灰岩块儿一通狂铲。

嚓嚓!!!

嚓嚓嚓嚓嚓!!!!

节奏变化即情绪起伏,少爷索命似的,刚来第一天就发飙,也不知是谁得罪他了,连剧组里咖位最大的女主角都躲在房车里半天没敢吭声,导演路过也装没看见,剩下的人就更不知道怎么办,既着急窝火,又不敢贸然上去。

在一边吃瓜旁观耽误时间,这烧得是剧组的经费,但强做出头鸟往枪口上撞,那丢的可就是他们自己的饭碗了。

大家都很识相地保持沉默。

“三少!”一声邀功似的吆喝,接着,一个人风尘仆仆地从院外小跑进来,径直就朝那位任性闹半天的祖宗凑了过去。

众人激情泪目:勇士啊!!

“三少?”这人叫了何湛程好几声,但显然对方已进入疯魔状态,持续不停地铲铲铲,他不禁将嗓门拔高了点儿,冲人喊:“三少!三少!!手机修好了!!!”

何湛程动作一停,扭过头,瞥一眼对方,又瞥一眼对方手里递上来的手机。

何湛程挑了挑眉。

下一秒,“哐当”一声,铁锹被扔到一边的砖地上,何湛程脱掉手套,随手塞在对方怀里,然后接过修好的手机,迈着长腿,五六步就走到廊檐下,坐到导演今早给他发的一只小椅子上。

俨然一副他才是总导演的派头。

呼——

不管怎么说,世界终于安宁了,众人集体松一口气,纷纷重新忙碌起来。

何湛程低头重启着手机,随口问了句“有水么”,旁边立刻递上来一瓶矿泉水,顺势蹲凑到他旁边说话:“这边都是景区商业街,还是在山里,修手机的店还真不太好找,我和助理一大早专门开车去城里修的,你看看怎么样?”

“能怎么样,”何湛程仰头灌了两口水,冷笑一声,“谁让是我先看上的他呢,忍着呗!”

“这是……”对方尴尬笑两声,“这是跟女——男朋友吵架了吧……”

男朋友?

这话把何湛程给整笑了。

跟戚老二那种人谈恋爱,他还不如在山上随便找棵树上吊算了。

何湛程打量着男二那张还算英俊的脸,笑意温柔:“你管我?”

男二猝不及防,又被他伤了一下,低头委屈地抠指甲:“我刚帮你修了手机……”

何湛程啧一声,尽管心情不太美丽,还是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,安慰道:“行了,我没那么小气,看在你帮我跑腿的份上,昨晚的事儿就掀篇儿了,中午你请我吃个饭吧!”

男二惊喜抬头:“真的?”

何湛程恩赐般一抬下巴:“当然!”

他一整夜都被戚老二气得发懵,一想到昨晚他给人一连串发那么多条消息,戚时却忙着在床上和别的女人滚床单,还他妈滚了好几个小时,他就觉得自己是真傻逼啊!

早上没吃饭就跟着大部队坐车来剧组了,导演认为他既然是来历练的,就要求他各个组都体验一下,这两天是道具组,他上午又是抬树装车又是爬梯子挂灯笼的,干得全都是力气活儿,现在饿都快饿死了,中午他不让男二请吃饭,难不成他要自己去喝西北风?

茉莉早上五点多就走了,临走前告诉他,她家戚总怕他吃不惯平民食物,所以剧组盒饭没有他的份儿。

呵呵,戚老二那个混账东西!

“你喜欢吃法餐吗?”男二问:“我刚才回来路上看到山下有家法式餐厅挺多人在等号排队,感觉味道应该差不了。”

何湛程皱眉:“排队?那我得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吃上?”

“没关系,”男二温和地笑,安抚般拍拍他的膝盖,“今天没我的戏,我叫我助理先去帮咱们去排,等待会儿你下班了,我开车带你去吃。”

哼,这还差不多。

何湛程鼻音里挤出一声勉强凑合的“嗯”来。

“你在这边是一个人吧?我看刘导他们忙得也顾不上你,他们在A组拍,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把你分配到B组了,如果我拍戏的时候你遇到困难了,你就去找我助理小李,”说着,对何湛程指向一个背着包拿剧本的黄毛小胖墩,“我跟他交代过了,先紧着你的事办。”

“知道了,”何湛程不太耐烦,“你先忙你的去,我一个人待会儿。”

男二抚在他后背摩挲的手掌又慢慢收了回来,站起身冲他一笑:“那我先去背台词了,你坐在这里乖乖的,等我回来。”

何湛程低头玩手机,没理他。

男二小跑着走了。

何湛程咬牙切齿地嗤了一声。

真是世风日下虎落平阳,按以前,他早一巴掌呼人脸上了。

男二本名叫裴阅山,二十四岁,长得一表人才,全平台光颜粉就达两千万,艺名裴玉,取“温润如玉”的意思。

昨晚卫生间闹得那一场,裴玉待厕所缓了好半天才出来,正不巧,回包厢拿东西时,看到何湛程在走廊摔炮仗似的,抡着胳膊噼里啪啦地摔手机,屏幕砸得稀巴烂,吓得裴玉愣住原地,一声不敢吭。

等何湛程发完火儿,开始烦躁地一个劲儿挠头发,裴玉犹豫半天,最终鼓起勇气走过来,问要不要帮何湛程修一下手机。

何湛程心烦意乱地瞥他一眼。

裴玉连忙解释他没别的意思,并重新自我介绍,说他前两年在珠宝晚宴上遇见过何湛程,希望以此唤醒何湛程的记忆。

那时他还是个到处跑商务的七八线,参加晚宴也不是主办方请他,是他自己花钱进来露脸的,坐的位置也偏僻,无人问津的角落,直到有人过来找他搭话。

一个五十多岁的油腻卷发男,拿着名片就坐到了他旁边,自称是大有来头的杂志摄影师,去年刚和xx顶流xx大咖合作过,一边说,一边对他动手动脚,肥肿萝卜手伸到桌底下摸他大腿,搞得他很局促。

经纪人坐在一旁视而不见,他也不敢吭声,何湛程那年才十八岁,一米八多的大高个子,穿着奢侈品牌高定西装,大背头,笑眼迷离,手里晃着红酒,整个人珠光宝气的,从他身旁路过。

他低头忍受着陌生男人的骚扰,闻着少年经过他时身上散发出的香味,不禁自卑地想,像少年这样的人物恐怕一辈子都遇不到他这样的处境。

没料少年突然就停在了他身边,毫无预兆地抄起一整瓶香槟,哗啦啦浇在那个摄影师脑袋上。

所有人都惊呆了。

摄影师被当众羞辱,骤然狂怒拍桌而起,一转身,正对上何湛程的脸,态度立刻三百六十度丝滑大转弯,连忙鞠躬说对不起。

跟何湛程说完,又扭头对裴玉说,复读机似的,满嘴抱歉自称该死,见何湛程没反应,边说边退,一溜烟跑了。

“没劲。”少年兴致缺缺,举杯喝酒。

猩红的酒液灌进雪白的喉,粗大的喉结滚动,一下,又一下,在定格住的镜头下缓缓起伏着,勾起人无限欲望。

少年随手把空掉的高脚杯放到他桌边,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
裴玉因为这件事一直对何湛程抱有好感,他没想到这小少爷完全不记得他,他自认长得还挺有辨识度的。

何湛程懒得听他讲什么故旧情长的恩怨牵扯,把手机扔给他,让他修好了明天带剧组来。

他手机没贴膜,也没壳,平白无故挨一通摔,裂得跟件艺术品似的,就差没成渣渣了,除了机芯基本要全换一个遍,价格最低三千块。

嗯,他没钱。

“小何!”

道具组带他那大哥从东厢房推出来一箱重物器材,隔着老远喊他:“来,休息好了就赶紧把这东西装车,送陈副导那边去!快点儿啊,二十分钟后他们就要用!”

刚点开短信准备给戚时来两句狠的,猝不及防被人一声催促打断,何湛程低声咒骂了句,然后关手机揣裤兜,再抬头,一脸阳光灿烂地小跑过去接箱子:

“来了哥!”

***

戚时整个人斜躺在总裁办的真皮沙发里,两条逆天长腿,一脚踩地,另一条胡乱搭在沙发扶手上,本来是午睡时间,他闭眼才没一会儿,隔两分钟就去扒拉一下短信,看看小傻子有没有给他回复。

答案是没有。

戚时将手机扔一边,不免觉得有些扫兴。

从昨晚何湛程问的那一句话开始,他承认自己对小傻子有点高山流水觅知音的感觉,本想着一来一往,领教下对方的能耐,没料他这才发出一句,敌方就怯懦退缩了,就像赛场上他自以为很帅气地抛出去一个好球,对方接都没接扭头就走了,一拳打在棉花上,莫名搞得人心情很差劲。

这小傻子战斗力忒垃圾。

嗯,得调教。

戚时揪着胸前的领带缠缠缠,思量片刻,霍地坐起身,冲门外一声喊:“茉莉!”

茉莉闪电般出现,推门小跑到桌前:“戚总。”

戚时笑容可掬:“何老三那几箱子行李是不是还放公司仓库?”

茉莉不明所以,点点头:“对,我已经派人安排了,下午就装车送走。”

戚时大手一挥:“不用了,怪浪费钱的,给他捐了吧。”

茉莉人傻了:“啊?”

骨节分明的长指有节奏地敲着桌面,戚时笑容愈发灿烂:“珠宝饰品什么的都给他留着,万一是祖传的宝贝呢,衣服那些全给他捐了,嗯,就捐给山区留守儿童,算是我替他积德行善了!”

说完,不禁沾沾自喜起来,他真是个天才!

茉莉一脸无语,不知老板又抽什么疯,之前说好绝不和何湛程有任何牵扯呢?

叹息一声,委婉提醒:“戚总,据我所知,山区儿童应该穿不下一米八四成年男性的衣服。”

“小事儿!”戚时随机应变,扬了扬手指:“那就都给他挂二手网站上卖了,赚来的钱,再买新衣服给山区儿童。”

茉莉:“……”

她从前怎么不知道老板这么慈悲心泛滥?

“不太好吧。”茉莉试图劝。

“有什么不好的?”戚时不以为然往沙发上一靠:“他在这儿,老子管他吃,管他住,还派秘书亲自开车接送,我卖他几件衣服咋啦!”

茉莉:“……”

老板说的管他住,不会是指那间五十块一晚专门给农民工混居的、盗贼频出的、老鼠蟑螂遍地乱爬的山间小破院吧?

管他吃,难不成是吃西北风?

戚时见她满脸犹豫,轻啧一声,也知道她太难办,抬手扯了扯领带,活络下被西装绷得浑身不适的筋骨,然后拿着手机起身往外走,回头交代着:“这样,你叫几个人来仓库拆箱子,剩下的我来安排。”

茉莉无奈应道:“好的。”

并在心里庆幸小少爷是个性格温柔的乖乖天使,不然就凭她老板这缺德劲儿,任是谁都得狂怒发飙。

仓库共三间,其中最干净的一间1703室算半个摄影棚,墙面白净一尘不染,空旷地面铺着浅灰纹地毯,屋子里摆放着公司杂货道具各类摄像器材,随便拎出一件就要五位数往上。

靠南面墙排列着二十多个大小不一的密封硬纸板箱,贴着“贵重物品,小心运输”的封条,戚时黑老大似的,西装革履踩着皮鞋,领着一帮人推门进去,手冲那边一指,语气干脆利落:

“拆了。”

几个临时被叫上来的搬运工惴惴不安着,一边默契地围上去划刀开箱,一边在脑海里翻来覆去高层杀人藏尸找底下人背锅犯罪新闻,不然他们实在想不通,究竟要搬什么东西,才能让整个集团的总裁和总裁秘书亲自过来指挥。

答案很快揭晓:

先开了个小箱子,是两个半身型胡桃木玻璃窗展柜,铺着黑丝绒,低调矜贵,一层接着一层,陈设着款式多样的耳饰戒指手表镯子袖扣胸针等,宛若自带光效的柜台,五颜六色绚丽夺目,每件都是耀瞎人眼的货真价实的金银珠宝,最高层悬挂着款式各样的项链,素银链为主,间或缠绕拴在细链上的蓝宝石祖母绿宝粉红方钻……随便一条拿出来,就是举世独一份的宝物。

果真贵重物品。

茉莉守在展柜旁边痴痴地望着,完全移不开眼,搬运工们大开眼界,于是动作更加小心地拆着下一个箱子。

戚时也被那堆金山银山小小地震撼了一下。

他不是没用过好的,也不是没逛过顶奢,单他自己家的收藏品也有千八百件,但他还是头一次如此清晰地领教到,这世上原来真的有人会把一座博物馆盘在手边的。

还那么随意,那么不屑,毫无触动地任由这些东西被普通物流公司运来运去,连句“我这些东西价值多少多少钱,你要小心替我保管”都没交代过半句。

老实说,戚时从小就虚荣,知道他哥赚钱多脾气好还特别宠他,于是吃喝用穿净买好的贵的。

十二岁起,一年一部新手机,进入青春期追求名牌,收藏了满屋子球鞋和球衣,会员卡办了N张,和朋友们去外面玩,必须假装不经意成为人群里最为英俊靓丽的男生。

他皮肤永远是白皙清透的,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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